舊約全書

新約全書

利未記 27:1-14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2.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。「如果有人許下特別的願,以付身價的方式奉獻一個人給耶和華,就要為被奉獻者估定身價。

3. 以聖所的秤為準,要為二十至六十歲的男子估價五百五十克銀子,

4. 女子則估價三百三十克銀子;

5. 五至二十歲的男子估價二百二十克銀子,女子則估價一百一十克銀子;

6. 滿月至五歲的男子估價五十五克銀子,女子則估價三十三克銀子;

7. 六十歲以上的男子估價一百六十五克銀子,女子則估價一百一十克銀子。

8. 如果許願的人因貧窮而負擔不起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價。

9. 「如果有人許願獻牲畜給耶和華作供物,所獻的牲畜就會成為聖物。

10. 不可更換所獻的牲畜,不可以壞換好,也不可以好換壞。如果更換,兩頭牲畜都會成為聖物。

11. 如果許願獻的是不潔淨的牲畜,即不能獻給耶和華作供物的牲畜,那人就要把牲畜帶到祭司面前,

12. 由祭司評定牠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

13. 那人如果有意贖回,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。

14. 「如果有人把房子獻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評定房子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

閱讀完整的章節 利未記 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