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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6:14-27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14. 在那裡獻給耶和華一隻毫無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隻毫無殘疾、一歲母羊羔作贖罪祭,一隻毫無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,

15. 一籃調油的無酵細麵餅和塗油的無酵薄餅,以及素祭和奠祭。

16. 祭司要把這些祭物帶到耶和華面前,為他獻上贖罪祭和燔祭,

17. 然後把公綿羊和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,再獻上素祭和奠祭。

18.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掉作為奉獻記號的頭髮,把頭髮放在平安祭的火裡燒掉。

19. 拿細耳人剃頭以後,祭司要取出一條煮好的公綿羊前腿,再從籃中拿出一塊無酵餅和一塊無酵薄餅,放在拿細耳人手中。

20. 然後,祭司要把這些祭物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這些祭物與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一樣,都是歸給祭司的聖物。此後,拿細耳人便可以喝酒。

21. 「以上是許願獻供物給耶和華的拿細耳人當守的條例和當獻的祭物。但如果他額外許願獻上力所能及之物,就必須還所許的願。」

22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23. 「你告訴亞倫父子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,

24. 『願耶和華賜福給你,保護你;

25. 願耶和華笑顏垂顧你,施恩給你;

26. 願耶和華恩待你,賜你平安。』

27. 他們要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,我必賜福給他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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