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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5:28-34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28. 如果他沒有能力贖回,所賣的土地在禧年之前要屬於買主。到了禧年,買主必須把土地歸還原主。

29. 「如果有人賣掉自己城裡的房子,要保留一年贖回權。賣掉房子的一年之內,他可以贖回。

30. 如果一年之內他沒有贖回,房子便永遠歸買主所有,就是到了禧年也不用歸還。

31. 如果房子在四圍無牆的鄉村,要視房子為鄉下的土地,原主可以贖回;到了禧年,買主必須將房子歸還。

32. 在利未人的城邑裡,利未人有權隨時贖回所賣的房子。

33. 如果他們沒有贖回,到了禧年要把房子歸還他們;因為在利未人的城裡,利未人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所擁有的產業。

34. 但不可出賣利未人城郊的草場。那是他們永遠擁有的產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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