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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7:1-12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2.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亞倫父子們及全體以色列人。

3. 「任何在營內或營外宰殺公牛、綿羊或山羊的以色列人,

4. 若沒有把牲畜帶到會幕門口,在耶和華的聖幕前獻給耶和華,便是犯了流血之罪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
5. 這是為促使以色列人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,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,而非在野外殺祭牲獻祭。

6. 祭司要將祭牲的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祭壇上,把脂肪焚燒獻給耶和華作馨香之祭。

7. 他們不可再獻祭物給山羊神,與其苟合。這是一條永遠不變的律例,他們世世代代都要遵守。

8. 不論是以色列人,還是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外族人,獻燔祭或其他祭物時,

9. 如果有人沒把祭物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
10. 「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外族人若吃血,耶和華必嚴懲,把他從民中剷除。

11. 因為生命在血中,耶和華把血賜給你們,使你們可以用血在祭壇上為自己贖罪。血可以為人的生命贖罪。

12. 所以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外族人不可吃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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