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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8:32-43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32. 袍上要留領口,還要在領口周圍織領邊,好像鎧甲上的領口,免得領口破裂。

33. 外袍的底邊要另外用藍色、紫色、朱紅色的線做成石榴狀的飾物,石榴中間要掛金鈴鐺。

34. 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,相間排列,圍在外袍的底邊。

35. 亞倫事奉的時候,要穿上這外袍,以便他進聖所到耶和華面前和出聖所的時候,鈴鐺會發出響聲,他就不至於死。

36. 「你也要用純金造一塊牌子,以刻印章的方法刻上『奉獻給耶和華』的字樣,

37. 再拿一條藍色帶子,把它繫在禮冠前面。

38. 亞倫要把這金牌戴在額上,表示他承擔以色列人獻聖物時的過犯,這聖物是以色列百姓特別獻上的禮物。這金牌要常常留在亞倫的額上,好使百姓蒙耶和華悅納。

39. 「要用雜色的細麻線織成祭司的內袍,用細麻布做禮冠,腰帶上要有刺繡,

40. 也要為亞倫的兒子們縫製內袍、腰帶、帽子,顯出他們職位的榮耀和尊貴。

41. 你哥哥亞倫及其眾子穿上這些衣服後,你要用油膏立他們,使他們分別出來,做聖潔的祭司事奉我。

42. 「要用細麻布為他們做褲子,以遮蓋下體,褲子要從腰部到大腿。

43. 亞倫父子們進出會幕或到聖所的祭壇事奉的時候,都要穿上褲子,免得因為觸犯聖禮而死亡。這是亞倫及其子孫永遠當遵守的條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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