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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3:6-22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6. 「不可在訴訟案中冤枉窮人。

7. 不可誣告別人,不可殺害正直無辜的人,因為我必懲罰作惡之人。

8. 不可收受賄賂,因為賄賂蒙蔽人的眼目,使人顛倒是非。

9. 不可欺凌在你們中間寄居的人,因為你們也曾經在埃及寄居,知道身在異鄉的滋味。

10. 「六年之內你要耕種收割,

11. 第七年要讓土地休息,不耕不種,你們當中的窮人可以吃田中長出來的,剩下的可以留給動物吃。你也要這樣耕作葡萄園和橄欖園。

12. 六天之內,你要工作,但第七天要休息。這樣,牛、驢可以歇息,你家裡的奴僕和寄居的也可以休息。

13. 你們要謹慎遵從我對你們說的話。不可提其他神明的名字,不可從你口中聽到它們的名字。

14. 「你每年要向我守三個節期。

15. 要守除酵節,照我的吩咐在每年亞筆月所定的日期連續吃七天的無酵餅,因為你是在這個月離開了埃及。誰也不可空手來朝拜我。

16. 要在耕種後、收取初熟之物的時候守收割節。要在年終從田間收取勞動成果時守收藏節。

17. 以色列所有的男子都要在這三個節期上來朝見主耶和華。

18. 「不可把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起獻給我,也不可把祭牲的脂肪留到第二天早晨。

19. 要把田中最好的初熟之物送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殿中。不可用母山羊的奶煮牠的小羊羔。

20. 「看啊,我要差遣天使走在你前面,在路上保護你,帶領你平安地到達我為你預備的地方。

21. 他是奉我的名來的,你們要謹遵他的話,不可悖逆,不然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。

22. 「你若認真聽從他的吩咐,遵行我的話,我就與你的仇敵為敵,與你的對頭作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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