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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11-22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11. 你們無論到哪座城、哪個村,要在那裡尋找願意接待你們的人,然後住在他家,一直住到離開。

12. 你們進他家的時候,要為他們祝福。

13. 如果那家配得福氣,你們的祝福必臨到他們;如果那家不配蒙福,祝福仍歸給你們。

14.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,不聽你們傳的信息,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時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掉作為對他們的警告。

15. 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之日,他們所受的痛苦比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還大!

16. 「聽著,我差你們出去,就好像使羊走進狼群一般。所以,你們要像蛇一樣機靈,像鴿子一樣馴良。

17. 「你們要小心謹慎,因為人們要把你們送上法庭,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。

18. 你們要因我的緣故被帶到官長和君王面前,在他們和外族人面前為我做見證。

19. 當你們被押送公堂時,不用顧慮如何應對,或說什麼話,那時必會賜給你們當說的話。

20. 因為那時候說話的不是你們自己,乃是你們父的靈藉著你們說話。

21. 「那時,人必把自己的弟兄置於死地,父親必把兒子置於死地,兒女必反叛父母,置他們於死地。

22. 你們將為我的名而被眾人憎恨,但堅忍到底的必定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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