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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 4:3-13 新譯本 (CNV)

3. 他對那那個有買贖權的近親說:“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,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;

4. 我想把這一件事告訴你,請你眾民的長老,還有在座的各位面前,把它買下來吧。如果你肯贖就贖,假如不肯,就說出來,讓我知道;因為除了你當贖它之外,我是第一候補。”那人說:“我肯贖。”

5. 波阿斯說:“你從拿俄米手中買下那塊地的時候,你也得娶已死的人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,使已死的人的名字留在他的產業上。”

6. 那有買贖權的近親說:“那我就不能贖它了,只怕損害了我的產業。你可以贖我當贖的,因為我沒有辦法贖了。”

7. 從前在以色列,無論買贖或是交易,決定甚麼事,當事人就要脫鞋給對方。這是以色列中作證的方式。

8. 那有買贖權的近親對波阿斯說:“你自己買下來吧。”就把鞋脫下來。

9.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人說:“今天你們都是見證人,所有屬於以利米勒、基連和瑪倫的,我都從拿俄米手中買下來了。

10. 我也娶了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作妻子,使已死的人的名字留在他的產業上,免得他的名字在本族本鄉中除掉。今天你們都是見證人。”

11. 聚集在城門的眾人和長老都說:“我們都是見證人。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人,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。願你在以法他顯大,在伯利恆揚名。

12. 願耶和華從這少婦賜你後裔,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。”

13.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作妻子,與她親近。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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