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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 3:2-13 新譯本 (CNV)

2. 你常常和他的女傭人在一起的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戚嗎?他今天晚上要在禾場上簸大麥。

3. 你洗個澡,抹上香膏,穿上斗篷,就下到禾場去。不過,那個人還沒有吃喝完畢,別讓他認出你來。

4. 等到他躺下來,你要弄清楚他所躺的地方,進去掀露他的腳,然後躺下去。他就會告訴你該作甚麼。”

5. 路得對她說:“你吩咐的,我就去作。”

6. 於是,她下到禾場去,照著婆婆吩咐的一切去作。

7. 波阿斯吃喝完了,心裡舒暢,就去躺在麥堆的旁邊。路得悄悄地來,掀露他的腳,躺臥下去。

8. 到了夜半,波阿斯驚醒過來,一翻身就看到一個女子躺在他的腳邊,

9. 就說:“你是誰?”她回答:“我是你的婢女路得,請用你的衣襟遮蓋你的婢女,因為你是我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。”

10. 波阿斯說:“我女兒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表現的愛心比起初更大,因為年輕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

11. 我女兒,現在你不要怕,你所說的,我一定去作。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。

12. 不錯,我是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,可惜還有一個有買贖權的近親比我更親。

13. 今晚你就在這裡過夜,明早如果他肯盡買贖你的本分,好,就由他來履行;假如他不願意這樣作,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,我一定盡買贖你的本分。你只管躺到天亮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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