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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全書

民數記 6:5-16 新譯本 (CNV)

5. “‘在他許願離俗的日子,不可用剃刀剃頭;他要聖潔,直到他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,他要由他的頭髮長長。

6. “‘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,不可走近死人。

7. 他的父母、兄弟或是姊妹,死了的時候,他不可因他們玷污自己,因為離俗歸他 神的記號,在他的頭上;

8. 在他離俗的日子,他都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

9. “‘如果在他身旁,突然有人死了,以致他離俗的頭被玷污了,他就要在得潔淨的日子剃頭,就是在第七日剃頭。

10. 第八天,他要把兩隻斑鳩,或是兩隻雛鴿,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。

11.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,為他贖那因死人而玷污的罪;他要在當天使他的頭成為聖潔,

12. 使他重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,又要帶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;以前的日子無效,因為他的離俗被玷污了。

13. “‘拿細耳人的律例是這樣:離俗的人的日子滿了那天,人要把他帶到會幕的門口;

14. 他要把供物獻給耶和華,就是獻一隻完全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隻完全沒有殘疾、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,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,

15. 一籃無酵調油的細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,以及同獻的素祭和奠祭。

16.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上這些供物,又要獻上他的贖罪祭和燔祭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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