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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記下 14:26-33 新譯本 (CNV)

26. 他每年年底剪髮一次,因為他頭上的頭髮太厚,所以把它剪下來;他把頭髮剪下來以後,總是把頭髮稱一稱;按照王的法碼重約兩公斤。

27. 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,一個女兒。女兒名叫他瑪,是個容貌美麗的女子。

28. 押沙龍在耶路撒冷住了兩年,都沒有見王的面。

29. 押沙龍派人去叫約押來,要託他去見王,約押卻不肯來見他。他第二次再派人去叫他,他還是不肯來。

30. 於是押沙龍對僕人說:“你們看,約押的一塊田和我相鄰,田裡有大麥。你們去放火燒田!”押沙龍的僕人就放火把那塊田燒了。

31. 於是約押起來,到了押沙龍的家,問他:“你的僕人為甚麼放火燒了我那塊田呢?”

32. 押沙龍回答約押:“看哪,我派人去見你,說:‘請你到這裡來,我要託你去見王,替我說:“我為甚麼從基述回來呢?我若是還留在那邊,會覺得更好。”’現在,我要見王的面,如果我有罪,任由他把我殺死好了。”

33. 於是約押進去見王,把這事告訴了他,王就召見押沙龍。押沙龍進去見王,在王面前臉伏在地拜他,王就與押沙龍親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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