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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王紀上 3:18-28 新譯本 (CNV)

18. 我生了孩子以後的第三天,這婦人也生了一個孩子。我們都住在一起。除了我們兩個人在房子裡以外,再沒有別人與我們一起在這房子裡。

19. 夜間,這婦人睡覺的時候,壓死了她的孩子。

20. 她卻在半夜,趁著婢女睡著的時候,起來,從我身旁把兒子抱去,放在她的懷裡;又把她死了的兒子放在我的懷裡。

21. 第二天早上我起來,要給我的兒子吃奶的時候,發覺他死了。那天早晨我再仔細察看,發覺他並不是我所生的兒子!”

22. 那一個婦人說:“不!活的兒子是我的,死的兒子才是你的。”但這一個婦人說:“不!死的兒子是你的,活的兒子才是我的。”她們在王面前彼此爭辯。

23. 王說:“這個婦人說:‘活的兒子是我的,死的兒子才是你的’,那個婦人卻說:‘不!死的兒子是你的,活的兒子才是我的。’”

24. 王就吩咐:“給我拿一把刀來!”人就把刀帶到王面前。

25. 王說:“把活的孩子劈成兩半,一半給這個婦人,一半給那個婦人。”

26. 那活孩子的母親因為愛子心切,就對王說:“我主啊,把那活的孩子給她吧,千萬不可殺死他!”另一個婦人卻說:“這孩子也不歸我,也不歸你,把他劈開吧!”

27. 王回答說:“把活孩子給這個婦人,千萬不可殺死他,這個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。”

28.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判斷的這案件,就都敬畏他,因為看見他心裡有 神的智慧,能夠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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