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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4:13-31 新譯本 (CNV)

13. 你們知道,我第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病。

14. 雖然我的身體對你們是個試煉,你們卻沒有輕看,也沒有厭棄,反而接納我,好像 神的天使,也好像基督耶穌。

15. 現在,你們的歡樂在哪裡呢?我可以為你們作證,那時如果可能,你們甚至願意把你們的眼睛剜出來給我哩!

16. 現在我把真理告訴你們,反而成了你們的仇敵嗎?

17.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並不是出於好意,而是想你們和我疏遠,好使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
18. 常常在善事上熱心,總是好的;只是不要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才是這樣。

19. 我的孩子們,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,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。

20. 我恨不得現今就在你們那裡,改變我的語氣,因為我為你們十分困擾。

21.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!請告訴我,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?

22. 經上記著說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出於婢女,一個出於自由的婦人。

23. 但那出於婢女的,是按著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由的婦人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
24. 這都是寓意的說法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,一個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作奴僕,這是夏甲。

25. 這夏甲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她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。

26. 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,她是我們的母親,

27. 因為經上記著說:“不能生育、沒有生養的啊,你要歡欣!沒有受過生產痛苦的啊,你要呼喊,大聲呼叫!因為棄婦比有夫之婦有更多兒子。”

28. 可是,弟兄們,你們是按著應許作兒女的,好像以撒一樣。

29. 不過,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,迫害那按著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
30. 然而經上怎樣說呢?“把婢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,因為婢女的兒子,絕對不可以和自由的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”

31. 所以,弟兄們,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,而是自由的婦人的兒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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