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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9:23-35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23. 「第四日要獻公牛十隻,公羊兩隻,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;

24. 並為公牛、公羊,和羊羔,按數照例,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。

25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
26. 「第五日要獻公牛九隻,公羊兩隻,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;

27. 並為公牛、公羊,和羊羔,按數照例,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。

28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
29. 「第六日要獻公牛八隻,公羊兩隻,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;

30. 並為公牛、公羊,和羊羔,按數照例,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。

31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
32. 「第七日要獻公牛七隻,公羊兩隻,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;

33. 並為公牛、公羊,和羊羔,按數照例,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。

34.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。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
35. 「第八日你們當有嚴肅會;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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