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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1-11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1.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
2.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『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』;

3. 又要對他們說: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每日兩隻,作為常獻的燔祭。

4. 早晨要獻一隻,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;

5. 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,調和作為素祭。

6. 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
7. 為這一隻羊羔,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。在聖所中,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。

8. 晚上,你要獻那一隻羊羔,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,作為馨香的火祭,獻給耶和華。」

9. 「當安息日,要獻兩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,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。

10. 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;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。」

11. 「每月朔,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,七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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