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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18:27-31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27.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,又如滿酒醡的酒。

28. 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,從這十分之一中,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。

29.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,要從其中將至好的,就是分別為聖的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
30.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: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,又如酒醡的酒。

31.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;這原是你們的賞賜,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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