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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4:5-17 新標點和合本, 神版 (CUNP-神)

5.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。

6.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:「阿爸!父!」

7.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着神為後嗣。

8.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;

9.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

10.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份、節期、年份,

11. 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
12. 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。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。

13.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疾病。

14.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,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。

15.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?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
16.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?

17.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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