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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5:14-33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4.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-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牛、驢、牲畜,並在你城裏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,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。

15.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;耶和華-你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。因此,耶和華-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
16. 「『當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
17. 「『不可殺人。

18. 「『不可姦淫。

19. 「『不可偷盜。

20. 「『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
21. 「『不可貪戀人的妻子;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、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』

22. 「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、雲中、幽暗中,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;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。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,交給我了。」

23. 「那時,火焰燒山,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;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,

24. 說:『看哪,耶和華-我們上帝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,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。今日我們得見上帝與人說話,人還存活。

25.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,我們何必冒死呢?若再聽見耶和華-我們上帝的聲音就必死亡。

26. 凡屬血氣的,曾有何人聽見永生上帝的聲音從火中出來,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?

27. 求你近前去,聽耶和華-我們上帝所要說的一切話,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,我們就聽從遵行。』

28. 「你們對我說的話,耶和華都聽見了。耶和華對我說:『這百姓的話,我聽見了;他們所說的都是。

29.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,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,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。

30. 你去對他們說:你們回帳棚去吧!

31. 至於你,可以站在我這裏,我要將一切誡命、律例、典章傳給你;你要教訓他們,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。』

32. 所以,你們要照耶和華-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謹守遵行,不可偏離左右。

33. 耶和華-你們上帝所吩咐你們行的,你們都要去行,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,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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