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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2:17-30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7. 信口說她,說: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;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』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。

18.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,懲治他,

19.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,給女子的父親,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。女子仍作他的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

20. 但這事若是真的,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,

21. 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;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22. 「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,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
23. 「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,有人在城裏遇見她,與她行淫,

24.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,用石頭打死-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裏卻沒有喊叫;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25. 「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強與她行淫,只要將那男子治死。

26. 但不可辦女子;她本沒有該死的罪,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,將他殺了一樣。

27.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女子喊叫,並無人救她。

28. 「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抓住她,與她行淫,被人看見,

29.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;因他玷污了這女子,就要娶她為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

30. 「人不可娶繼母為妻;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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