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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2:7-22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7. 在那裏,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面前,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,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-你的上帝賜福,就都歡樂。

8. 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;

9.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安息地,所給你的產業。

10. 但你們過了約旦河,得以住在耶和華-你們上帝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,又使你們太平,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,安然居住。

11.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,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華-你們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

12. 你們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。

13. 你要謹慎,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。

14.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

15. 「然而,在你各城裏都可以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福分,隨心所欲宰牲吃肉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。

16. 只是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

17. 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或是你許願獻的,甘心獻的,或是手中的舉祭,都不可在你城裏吃。

18. 但要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吃,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,你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也要因你手所辦的,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歡樂。

19. 你要謹慎,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。

20. 「耶和華-你的上帝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,你心裏想要吃肉,說:『我要吃肉』,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。

21. 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裏吃。

22. 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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