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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2:21-30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21. 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裏吃。

22. 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
23.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,不可吃血,因為血是生命;不可將血與肉同吃。

24. 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

25. 不可吃血。這樣,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。

26.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。

27. 你的燔祭,連肉帶血,都要獻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壇上。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壇上;平安祭的肉,你自己可以吃。

28.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,行耶和華-你上帝眼中看為善,看為正的事。這樣,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。」

29. 「耶和華-你上帝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,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,

30. 那時就要謹慎,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,陷入網羅,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:『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,我也要照樣行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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