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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12:6-16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6.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。

7. 各家要取點血,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。

8.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;用火烤了,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。

9. 不可吃生的,斷不可吃水煮的,要帶着頭、腿、五臟,用火烤了吃。

10. 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;若留到早晨,要用火燒了。

11.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,腳上穿鞋,手中拿杖,趕緊地吃;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
12. 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,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擊殺了,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

13.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;我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。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,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。」

14. 「你們要記念這日,守為耶和華的節,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
15.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;因為從頭一日起,到第七日為止,凡吃有酵之餅的,必從以色列中剪除。

16. 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,第七日也當有聖會。這兩日之內,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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