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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6:25-3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5. 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贖罪祭的條例是這樣: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;這是至聖的。

26. 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;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。

27. 凡摸這祭肉的都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濺在衣服上,你要在聖處洗淨那濺到血的衣服。

28. 煮這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祭物是在銅器裏煮,要把這銅器擦淨,用水沖洗。

29.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;這是至聖的。

30. 若將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,為要在聖所贖罪,那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燒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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