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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6:1-5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
2. 「若有人犯罪,得罪了耶和華,就是在鄰舍寄託他的東西或抵押品上行詭詐,或搶奪,或欺壓鄰舍,

3.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,起了假誓,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;

4. 他既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別人寄託他的,或是他所撿到的失物,

5. 或是起假誓得來的任何東西,就要全數歸還,另外再加五分之一。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,就要立刻賠還給原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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