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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4:1-15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
2.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若有人無意中犯罪,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,

3.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,使百姓陷在罪裏,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,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。

4. 他要把公牛牽到會幕的門口,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,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。

5.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,帶到會幕那裏。

6.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,在耶和華面前對着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,

7.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會幕內,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個翹角上,再把公牛其餘的血全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底座上;

8.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,就是包着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,

9.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,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,以及肝上的網油,連同腎一起取下,

10. 正如從平安祭的牛身上所取的,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壇上。

11. 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,以及頭、腿、內臟、糞,

12. 就是全公牛,要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,放在柴上用火焚燒。

13. 「以色列全會眾若犯了錯,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,而有了罪,會眾看不出這隱藏的事;

14. 他們一知道犯了罪,就要獻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,牽牠到會幕前。

15. 會眾的長老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,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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