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全書

新約全書

利未記 3:1-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「人獻平安祭為供物,若是從牛羣中獻,無論是公的母的,要用沒有殘疾的,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2.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在會幕的門口宰了牠。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
3. 從平安祭中,他要把火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包着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,

4.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,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,以及肝上的網油,連同腎一起取下。

5.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着火的柴上,燒在壇的燔祭上,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
6. 「人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為供物,若是從羊羣中獻,無論是公的母的,要用沒有殘疾的。

7. 若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,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8. 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在會幕前宰了牠。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
閱讀完整的章節 利未記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