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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5:15-2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5. 你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向鄰舍買;他要按照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;

16. 年數越多,價錢就越高;年數越少,價錢就越低,因為他賣給你的是收成的數量。

17.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,只要敬畏你的上帝,因為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
18. 「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遵行它們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
19. 地必出產果實,你們可以吃飽,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
20. 你們若說:『看哪,第七年我們不耕種,也不收藏農作物,我們吃甚麼呢?』

21. 我必在第六年發令賜福給你們,地就長出三年的農作物來。

22.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,也要吃陳糧;等到第九年農作物收成的時候,你們還有陳糧吃。」

23. 「地不可以賣斷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
24.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要准許人有權將地贖回。

25. 「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,賣了他的一些產業,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。

26. 若沒有人能為他贖回,他的手頭漸漸寬裕,能夠贖回,

27.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,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,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。

28. 若他手頭的財力不夠贖回,所賣的地就要留在買主的手裏,直到禧年。到了禧年,地業要歸還賣主。

29. 「人若賣城牆內的住宅,賣了以後,一整年內他有權贖回;這是他可以贖回的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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