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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4:5-2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5. 「你要取細麵,烤成十二個餅,每個用十分之二伊法。

6. 要把餅排成兩行,每行六個,供在耶和華面前的純金桌子上。

7. 再把純乳香撒在每行餅上,作為紀念,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。

8. 每個安息日,亞倫要把餅不間斷地供在耶和華面前。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約。

9. 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。他們要在聖處吃這餅,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餅是至聖的,歸給他作永遠當得的份。」

10.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父親是埃及人。有一日他出去,到以色列人中。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吵。

11. 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詛咒,褻瀆了聖名。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。他的母親名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

12. 他們把這人收押在監裏,等候耶和華指示的話。

13.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
14. 「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。凡聽見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,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
15.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凡詛咒上帝的,必要擔當自己的罪。

16. 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處死;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。無論是寄居的,是本地人,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。

17. 「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;

18.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

19.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,他怎樣做,也要照樣向他做:

20. 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使人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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