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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8:4-7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4.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,謹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
5. 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典章;遵行的人就必因此得生。我是耶和華。

6. 「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,露其下體。我是耶和華。

7. 你父親的下體,就是你母親的下體,你不可露;她是你的母親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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