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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4:28-42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8. 祭司要把手掌裏的油抹一些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、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,在贖愆祭牲之血抹過之處的上面。

29. 祭司手掌裏剩下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30. 那人又要照他手頭財力所及,獻上斑鳩中的一隻或雛鴿中的一隻,

31. 照他手頭財力所及,一隻為贖罪祭,一隻為燔祭,與素祭一同獻上。祭司就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32. 這是為患痲瘋災病,手頭財力不及而求潔淨的人所定的條例。」

33.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說:

34. 「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,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發霉,

35. 屋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:『據我看,房屋似乎發霉了。』

36. 祭司進去檢查這霉之前,要吩咐把屋內的東西全部搬走,免得屋子裏所有的東西成為不潔淨。然後,祭司要進去檢查房屋。

37. 他要檢查這霉,看哪,若屋子牆上的霉有發綠或發紅凹入的斑紋,其現象深入牆內,

38. 祭司就要出到屋子的門外,把屋子封鎖七天。

39. 第七天,祭司要再去檢查,看哪,霉若在屋子的牆上擴散,

40. 祭司要吩咐把發霉的石頭挖出來,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。

41. 他也要叫人刮屋內的四圍,把刮出來的灰泥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。

42. 他們要用別的石頭取代挖出來的石頭,用別的灰泥塗抹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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