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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4:24-32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4. 祭司要把贖愆祭的羔羊和那一羅革的油一同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作為搖祭。

25. 祭司要宰贖愆祭的羔羊,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、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。

26. 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,

27. 祭司要用右手指,把他左手掌裏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。

28. 祭司要把手掌裏的油抹一些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、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,在贖愆祭牲之血抹過之處的上面。

29. 祭司手掌裏剩下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30. 那人又要照他手頭財力所及,獻上斑鳩中的一隻或雛鴿中的一隻,

31. 照他手頭財力所及,一隻為贖罪祭,一隻為燔祭,與素祭一同獻上。祭司就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32. 這是為患痲瘋災病,手頭財力不及而求潔淨的人所定的條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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