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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3:8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8. 祭司要檢查,看哪,疹子若在皮膚上擴散了,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,是痲瘋病。

9. 「人若得了痲瘋的災病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那裏。

10. 祭司要檢查,看哪,若皮膚有白色腫塊,使毛變白,腫塊裏有嫩的新長的肉,

11. 這就是他身上皮膚慢性的痲瘋病。祭司要宣佈他為不潔淨,不必將他隔離,因為他已是不潔淨了。

12. 若痲瘋在皮膚四處擴散,長滿在患災病之人的皮膚上,據祭司察看,從頭到腳無處不有,

13. 祭司就要檢查,看哪,若這病人全身已長滿了痲瘋,就要宣佈他為潔淨;他全身都變白了,他是潔淨的。

14. 但他身上一旦出現新長的肉,就不潔淨了。

15. 祭司一見新長的肉,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。新長的肉是不潔淨的,這就是痲瘋病。

16. 新長的肉若變白了,他就要到祭司那裏。

17. 祭司要檢查,看哪,患處若變白了,祭司就要宣佈那患災病的人為潔淨,他就潔淨了。

18. 「人身上的皮膚若長了瘡,卻已經好了,

19.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,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,就要給祭司檢查。

20. 祭司要檢查,看哪,若災病的現象已深入皮膚內,其上的毛也變白了,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,有痲瘋的災病生在瘡中。

21. 祭司若檢查,看哪,其上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入皮膚內,而且災病減輕,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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