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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3:21-2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1. 祭司若檢查,看哪,其上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入皮膚內,而且災病減輕,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。

22. 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,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,這是災病。

23. 斑點若留在原處,沒有擴散,這就是瘡的疤痕,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。

24. 「人身上的皮膚若被火燒傷,傷口新長的肉有了斑點,無論是白中帶紅,或是全白,

25. 祭司就要檢查,看哪,斑點上的毛若變白了,現象又深入皮膚內,這就是痲瘋長在燒傷處;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,是痲瘋的災病。

26. 若祭司檢查,看哪,斑點上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入皮膚內,而且災病減輕,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。

27. 第七天,祭司要檢查他。斑點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,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,是患了痲瘋的災病。

28. 斑點若留在原處,沒有在皮膚上擴散,並減輕了,它只是燒傷的腫塊,祭司要宣佈他為潔淨,這不過是燒傷後的疤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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