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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9:29-43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9. 「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,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。

30.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,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,要穿這聖衣七天。

31. 「你要拿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,在聖處煮牠的肉。

32.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。

33.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之物,好承接聖職,使他們分別為聖。外人不可吃,因為這是聖物。

34.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,若有剩餘留到早晨,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,不可再吃,因為這是聖物。

35. 「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,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授聖職禮七天。

36. 為了贖罪,每天要獻一頭公牛為贖罪祭。你要為祭壇贖罪,使壇潔淨,並要用膏抹壇,使壇成為聖。

37. 要為壇贖罪七天,使壇成為聖,壇就成為至聖。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。」

38. 「這是你要獻在壇上的:每天不可間斷地獻兩隻一歲的羔羊;

39. 早晨獻第一隻羔羊,黃昏獻第二隻羔羊。

40. 獻第一隻羔羊時,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一伊法細麵,調和四分之一欣搗成的油,再獻四分之一欣酒作澆酒祭。

41. 黃昏你獻第二隻羔羊,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澆酒祭獻上,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
42.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,在會幕的門口,作為你們世世代代經常獻的燔祭。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,和你說話。

43.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,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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