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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9:25-37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5. 然後,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,放在燔祭上,一起燒在壇上,作為耶和華面前馨香之氣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

26. 「你要取亞倫聖職禮所獻公綿羊的胸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作為搖祭;這份就是你的。

27.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,就是聖職禮獻公綿羊時所搖的、所舉的,你要使它們分別為聖,是歸給亞倫和他兒子的。

28.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;因為這是舉祭,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。

29. 「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,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。

30.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,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,要穿這聖衣七天。

31. 「你要拿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,在聖處煮牠的肉。

32.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。

33.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之物,好承接聖職,使他們分別為聖。外人不可吃,因為這是聖物。

34.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,若有剩餘留到早晨,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,不可再吃,因為這是聖物。

35. 「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,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授聖職禮七天。

36. 為了贖罪,每天要獻一頭公牛為贖罪祭。你要為祭壇贖罪,使壇潔淨,並要用膏抹壇,使壇成為聖。

37. 要為壇贖罪七天,使壇成為聖,壇就成為至聖。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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