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全書

新約全書

出埃及記 21:2-9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2. 「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服事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離去。

3. 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;他若是有妻子的,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。

4. 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,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,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,他要獨自離去。

5. 倘若奴僕聲明: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離去。』

6.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前,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。

7. 「人若賣女兒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那樣離去。

8. 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,後來看不順眼,就要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對她失信,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。

9.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。

閱讀完整的章節 出埃及記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