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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12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2. 「打人致死的,必被處死。

13. 他若不是出於預謀,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,我就設立一個地方,讓他可以逃到那裏。

14. 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,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,也當把他捉去處死。

15. 「打父母的,必被處死。

16. 「誘拐人口的,無論是把人賣了,或是扣留在他手中,必被處死。

17. 「咒罵父母的,必被處死。

18. 「人若彼此爭吵,一個用石頭或拳頭打另一個,被打的人沒有死去,卻要躺臥在床,

19.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,那打他的可免處刑,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,並要把他完全醫好。

20. 「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,當場死在他的手下,他必受報應。

21. 若能撐過一兩天,主人就不必受懲罰,因為那是他的財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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