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圍困的日子滿了,你要把三分之一放在城中用火焚燒;三分之一放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;三分之一任風吹散,我要拔刀追趕它們。
3. 你要從其中取幾根鬚髮,用衣服的邊包起來,
4. 再從其中取一些扔在火裏,在火中焚燒;必有火從其中出來燒盡以色列全家。
5. 主耶和華如此說:這就是耶路撒冷。我曾將它安置在列國中,列邦都在它的四圍。
6. 耶路撒冷行惡,違背我的典章,過於列國;干犯我的律例,過於四圍的列邦。它棄絕我的典章,也沒有遵行我的律例。
7.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因為你們混亂,過於四圍的列國,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順從我的典章,甚至也不順從四圍列國的規條,
8.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看哪,我,我必與你為敵,必在列國眼前,在你中間施行審判;
9. 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間行未曾行過,將來也不會行的事。
10. 在你中間,父親要吃兒子,兒子要吃父親。我必向你施行審判,將你剩下的人分散四方。
11. 主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之物、可厭的事玷污我的聖所,所以,我要把你剃光,我的眼必不顧惜你,也不可憐你。
12. 你的百姓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因饑荒在你們中間而消滅;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;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,要拔刀追趕他們。
13. 「我要這樣發盡我的怒氣;我向他們發的憤怒停止以後,自己就得到平息。當我向他們發盡我的憤怒時,他們就知道我-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妒忌。
14. 在四圍的列國中,我要使你成為荒涼,在所有過路人的眼前看為羞辱。
15. 這樣,我必以怒氣、憤怒和烈怒的責備,向你施行審判。那時,它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、譏刺、警戒、驚駭;這是我-耶和華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