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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全書

新約全書

以西結書 1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.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,說:

2. 「你們在以色列地何以有這俗語,『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牙齒就酸倒』呢?

3. 主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在以色列必不再引用這俗語。

4. 看哪,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;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,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;然而犯罪的,他必定死。

5. 「人若是公義,行公平公義的事:

6.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;未曾污辱鄰舍的妻,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;

7. 未曾虧負人,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
8. 未曾向人取利息,也未曾索取高利,反倒縮手不作惡,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;

9. 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;這人是公義的,必要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10-11. 「他若生了兒子,兒子作強盜,流人的血,作父親的雖然未犯此過,兒子卻對弟兄行了以上所說的惡,在山上吃祭物,污辱鄰舍的妻;

12. 虧負困苦和貧窮的人,搶奪別人的物件,不歸還抵押品,卻向偶像舉目,做可憎的事;

13. 向人取利息,索取高利,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不能存活。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。

14. 「看哪,他若生了兒子,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,他見了,卻不照樣去做;

15.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,未曾污辱鄰舍的妻;

16. 也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抵押品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
17. 縮手不害困苦人,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;反倒順從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;如此,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
18. 至於他父親,因為施行欺壓,搶奪弟兄,在百姓中行不善,看哪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
19. 「你們還說:『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』兒子若行公平公義的事,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,他必要存活。

20. 惟有犯罪的,卻必死亡。兒子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要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要歸自己。

21. 「惡人若回轉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,謹守我的一切律例,行公平公義的事,他必要存活,不致死亡。

22.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;他因所行的義,必要存活。

23. 惡人死亡,豈是我所喜悅的呢?我豈不是喜悅他回轉離開所行的道而存活嗎?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24. 至於義人,他若轉離義行而作惡,照着惡人所做一切可憎的事去做,豈能存活呢?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;反而因所行的惡、所犯的罪死亡。

25. 「你們卻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你們要聽,我的道不公平嗎?你們的道不是不公平嗎?

26.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惡,他就因這些惡而死亡。他要死在他所作的惡中。

27. 惡人若回轉離開所行的惡,行公平公義的事,他必救自己的命;

28. 因為他省察,回轉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,他必要存活,不致死亡。

29. 以色列家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我的道不公平嗎?你們的道不是不公平嗎?

30. 所以,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們各人所做的審判你們。當回轉,回轉離開你們一切的罪過,免得罪孽成為你們的絆腳石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31. 你們要把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,為自己造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。以色列家啊,你們為甚麼要死呢?

32. 我不喜歡有任何人死亡,所以你們當回轉,要存活!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